四汇集团党委关于在党员和职工中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的通知

2014-05-23

四汇集团党委关于在党员和职工中开展法律进企业

活动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深入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企业的开展,全面加强四汇集团普法和依法治企工作力度,按德阳市委《关于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和《德阳市2014年“法律七进”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四汇集团党委在党员和职工中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1、各支部应按照集团公司“遵纪守法、转型升级、稳中求进”提高防范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的能力的指导思想和通过法治宣传教育,规范生产经营活动中依法办事行为,提高全体员工法律素质,形成依法依规办事的思维习惯的工作目标统筹安排工作和学习培训,保证活动学习方向明确,内容结合实际,成效明显。

    2、集团公司成立以总经理洪磊为组长的依法治企领导小组,负责集团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组织推进,各支部要在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有序推进工作的开展。

    3、支部书记要做好法律进行企业的各项宣传组织动员工作,党员要起好模范带头作用,讲党性、讲原则,作先锋,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4、集团公司的网站、橱窗、展板、内刊、报纸等及时登载国家最新的法律法规文件,公司将集中开展律师讲座,为党员和职工传授最新法律法规知识。

    5、各支部要认真指导活动开展,保证活动不偏离守法规、强素质、防风险、增效益的主导思想,及时向党委反映活动过程存在的问题,确保活动收到实际成效。

 

中共四汇建设集团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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